子平真诠评注3
庚 申
此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之造也。卯酉之冲,似解辰酉之合,不知申中之庚,与卯中之乙暗合,因暗合而解冲,遂成贵格。
有所处之地位同,因支之性质,而有解不能解之别。如:
丁 酉
壬 寅
辛 巳
丙 申
酉巳之会,因隔寅木而不成局;寅申之冲,亦因隔巳 火而不成冲;且巳申刑而带合,去申中庚金,使其不伤 寅木,财官之用无损,便成贵格。此造摘自《神峰通考》。
辛 未
丙 申
丁 亥
壬 寅
亥未隔申,不能成局;寅亥之合,似可解寅申之冲, 无如申金秉令,亥中壬甲休囚,不能解金木之争;且丁壬寅亥,天地合而假化,旺金伤木,化气破格。此逊清光绪皇帝造也。
又四柱之中,刑冲俱非美事,此言亦未尽然。喜用被冲,则非美事,忌神被冲,则以成格,非可一例言也。举例如下:
辛 卯
丁 酉
庚 午
丙 子
煞刃格。天干丁火制辛,煞旺劫轻,喜子冲午,使火不伤金,酉冲卯,使木不助煞,此两冲大得其用。此逊 清乾隆皇帝之造也。
戊 辰
甲 寅
丁 卯
己 酉
寅卯辰气聚东方而透甲,印星太旺,时上酉冲卯,损其有余,去其太过,却到好处。此国府主席林森之造。 或云戊申时,然不论其为申为酉,用神同为取财损印,特借以阐明刑冲会合之理而已。
八、论用神
八字用神,专求月令,以日干配月令地支,而生克不同,格局分焉。财官印食,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;煞伤劫刃,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。当顺而顺,当逆而逆,配合得宜,皆为贵格。
用神者,八字中所用之神也。神者,财、官、食、印、偏财、偏官、偏印、伤官、劫刃是也。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,或扶或抑,即以扶抑之神用神,故用神者,八字之枢纽也。所取用神未真,命无准理,故评命以取用神为第一要义。取用神之法,先求之于月令之神,月令者当旺之气也。如月令无可取用,乃于年日时之干支中求之。用虽别求,而其关键仍有月令。譬如月令禄劫印绶,日元盛旺,劫印不能用,则别求克之泄之之神为用;用虽不在月令,而别求之关键,则在月令也。若四柱克泄之神多,日元转弱,则月令劫印,依然可用 。故云用神专求月令,以日元配月令地支,察其旺衰强弱而定用神也。
取用之法不一,约略归纳,可分为下列五种:
(一)扶抑。日元强者抑之,日元弱者扶之,此以扶抑为用神也。月令之神太强则抑之,月令之神太弱则扶之,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。
(二)病药。以扶为喜,则以伤其扶者为病;以抑为喜,则以去其抑者为病。除其病神,即谓之药。此以病药取用神也。
(三)调候。金水生于冬令,木火生于夏令,气候太寒太燥,以调和气候为急。此以调候为用神也。
(四)专旺。四柱之气势,偏于一方其势不可逆,惟有顺其气势为用,或从或化,及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。
(五)通关。两神对峙,强弱均平,各不相下,须调和之为美,此以通关为用也。
取用之法,大约不外此五者,皆从月令推定。至于各称善恶,无关吉凶。为我所喜,枭伤七煞,皆为吉神;犯我所忌,正官财印,同为恶物,不能执一而论,在乎配合得宜而已。因用神之重要,故凡五行之宜忌,干支之性情,以及生旺死绝会合刑冲之解救方法,同为取用时所当注意,虽为理论,实为根本,阅者幸注意及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