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天罡先师射覆无移口鉴
数目日辰兼用看,旺多囚少半中披。披敷羁切,旁持曰披,一日介也。
射覆之数,日辰发用俱乘旺相,其物必多。如死囚休,其物必少。如日辰旺相死囚休,其物不多不少。凡断物数目之法,以初传干支数乘之,后天五行数,甲己子午九,乙庚丑未八,丙辛寅申七,丁壬卯酉六,戊癸辰戌五,巳亥无干四。
先天五行数,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。
五成数,水六、火七、木八、金九、土十。
除此外,更上下相因取数。如上见子为九,下见巳为四,上下相乘得四九三十六数。余依此例推之。
假如七月巳将丙戌日寅时课,申加丙为用,是日上发用秋金旺相,其数必多,以申得七数,丙得七数,上下相乘,得七七四十九数。旺气相乘倍而进之,倍则为九十八,进则为九百八十之数也。
初传阳左空无物。
初传若得阳神在左手,如得阴神物在右手。阳者,子寅辰午申戌也;阴者,丑亥酉未巳卯也。
假如正月亥将戊子日辰时课,子加戊发用,初传见阳神,主其物在左手。
凡发用见天空,更落空亡,主射覆无物,即不见天空发用,但见诸空亡临日辰上者,亦主无物。如不见天空、旬空者,皆主有物。
假如三月酉将戊申日亥时课,大吉加卯为用,将得天空,下临旬空,主无物也。
覆仰罡临视耦奇。
耦奇者,即阴阳也。天罡加阳物必仰,加阴物必覆。
假如七月巳将戊辰日酉时课,天罡加申为阳,主物仰,一云手执之覆仰也。
眉眼虚张毛参尾,东西口腹见干支。原本“西”字,在八齐,故易“支”字。
虚张子午也。如临日辰主是物有眉眼。参尾寅申也,如临日辰主是物有毛发。东西卯酉也,如临日辰主是物有口腹。
假如未将庚戌日丑时课,功曹临干,主是物有毛发。
蛇猪面目牛羊窍。辰戌难藏手足差。差楚宜切,参差不齐也。
巳亥临日上,物有面目。丑未临日上,物有孔窃。辰戌临日上,物有手足。
假如九月卯将乙丑日子时课,未临日上,主是物有孔窍。
阳发加阴为只字,重刚反镘变双赀。赀即移切,财也。
双只者,物之数目也。字镘者,钱之反正也。只与字阳也,双与镘阴也。凡初传阳将加阴为只为字,阴将加阳为双为镘。阳将加阳,阳极阴生,反变为双为镘。阴将加阴,阴极阳生,反变为只为字。
假如正月亥将甲子日子时课,子加丑为用,是阳加阴,为只为字。
又如六月午将己丑日辰时课,卯加丑为用,是阴加阴,阴极阳生,主是物反变为只为字。
又如三月酉将戊午日未时课,申加午为用,是阳加阳,阳极生阴,主是物反变为双为镘。
五行有象能生物,死克须从鬼上维。维以追切,持也。
凡课中无木,不能生火,自不合射火。五行俱照此例。
五行相生须有本象,乃能生子。
假如十月寅将己巳日午时课,卯加未为用,亥卯未三传会木局,木能生火,射物主为经火所成者,其余仿此。
凡初传过占时死气者,为死物。又加在鬼上,应从鬼而变象。盖木死为器皿,须见金而应。火死为灰,须见水而应。土死为水石,须见木而应。金死为铜铅,须见火而应。水死为空,无须见土而应。
假如二月戌将丁卯日卯时课,戌加卯为用,春占土死,下木又克,主为沙石之物。即土死为沙石,见木而应也。其余仿此。
金旺金银相铜铁,休囚砖瓦死兵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