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善篇

中华周易研究会[调理运程|改命调运] 中华周易研究会 改命调运 2007-6-1 21:22:46

官星正气,忌见刑冲。

正气者,即月令本气所藏之物,如乙用辛为官,生于申月,申中本气乃庚金,若遇寅来冲破,或巳来刑之,不为吉兆。同理,甲生酉月,辛为甲之官星,忌卯来冲破。其余依此而推之。

时上偏财,怕逢兄弟。

时上偏财,如甲日戊辰时,乙日己卯时,丙日庚寅时之类,若本身日干强,则以时上偏财为福,便怕逢比肩劫财来克去,柱中有比劫出干,甚忌之。岁运亦忌比劫之乡,恐破财、生祸也。

生气印绶,利官运畏入财乡。

生气印绶者,月支本气乃日之印也。甲乙生人见亥子月为印,见庚辛申酉官运则发,若行财旺之运,如戊己巳午之运,则财星破印,反为大祸。

七杀偏官,喜制伏不宜太过。

七杀有制,则为偏官,无制则为七杀。八字有杀,又有食神伤官制伏,为吉利之格,如壬日干以戊为七杀,要见甲木制之则吉为贵,不宜甲乙木过多,若多则太过,则主贫寒愚蠢,其余类推。若柱中制伏太过,又喜行七杀之乡,或财旺之乡以生起七杀,或宜印地制了食伤。若身过旺而有七杀轻,行运亦宜财旺运,杀旺运,又不宜制了七杀。

伤官复行官运,不测灾来。

伤官其验如神,伤官务要伤尽(即伤官势盛,而柱中无官星混杂其中,此为伤尽),伤之不尽,官来乘旺,其祸不可胜言。“伤官见官,为祸百端”,如甲以丁为伤官,辛为正官,丁辛相克,如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。倘若月令在伤官之位,及四柱配合作事,皆在伤官之位,又行身旺乡,真贵人也。伤官主人多才艺,傲物气高,常以天下之人不如自己,而贵人亦惮之,众人亦恶之,运一逢官,祸不可言,或主恶疾以残其躯,不然运遭官事。

伤官喜身旺,若伤官身弱,忌官星,不怕七杀(伤官可制杀)。伤官没有伤尽,四柱有官星露,岁运若见官星,其祸不可胜言。若伤官伤尽,四柱不留一点官星,又行身旺运及印绶运,为贵也。

如四柱中伤官伤尽,但无一点财星,又为贫薄,“伤官无财可恃,虽巧必贫”,故伤官须见财星为妙。

伤官格局身旺有财星,可有伤官为用神,或取财为用神。甚至若日干过旺,可取七杀为用神,克制柱中过多的比劫。

伤官格局身弱,可取印为用神,不宜再见财星,无印可取比劫帮身为用,若有财,亦宜取比劫帮身,免得日干之力被伤官泄尽。故云:“伤官用印宜去财,伤官用财宜去印”。

年带伤官,父母不全。月带伤官,兄弟不完。日带伤官,子息为顽,日带伤官,妻妾不贤。凡若柱中伤官为忌神,看伤官落于何干支,则该干支所辖宫位之六亲必缺陷甚重。

阳刃冲合岁君,勃然祸至。

如甲生人见卯为阳刃,遇酉金而冲之,见戌而合之,则祸至。当生四柱有羊刃之神,忽来相对克破流年太岁,或三合相招克害岁君,则其勃然祸至。如甲以卯为刃,柱有卯,遇柱中并大运有戌或亥未二字,三合羊刃,又有流年酉金来冲之,定遭奇祸。羊刃本是凶物,喜合而嫌冲,若与流年太岁一合一冲,至为不吉。

富而且贵,定因财旺生官。

财多生官,要喜身强,财多盗气,本身自柔,如甲乙以庚辛为官,戊己为财,则土生金,金乃木之官也,要甲乙身强方可言吉。故云:先贫后富,盖是财旺生官也。若还身弱,则财生官旺克身却为祸也。

非夭即贫,定是身衰遇鬼。

经云:身旺以杀化权,身衰财变官为鬼。日干弱,若见重重官杀,非夭则贫。

六壬生临午位,号曰禄马同乡。

此言壬午时生,壬以丁为财,己为官,丁己禄居午,财官俱得禄于午,故曰禄马同乡。亦要日干有气,能任财官,不要日干过弱,见财官反为祸,又不要日干过强,恐比劫过多而夺了财官之福。女命逢此,多主旺夫而富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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