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照神应真经
55. 返战无功,定乃出军人作贼。
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克,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克,土人得亥卯未木克,木人得巳酉丑金克,金人得寅午戌火克,付璟命得亥子水克,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克,土命得寅卯木克,木命得申酉金克,金命得巳午火克,即卦克日主,定出军人作贼。
56. 命前台月,再立墓坟?。
即阳干前一位,阴干後一位。
57. 命後一辰,家宅难寻。
命後一位为破亡,即阳干後一位,阴干前一位,如命後逢之,家宅难为建立,见之,难立家亡。
58. 生逢酉戌,小人奴婢忧患焉。
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,多与小人奴婢忧患焉。
59. 丁旺巽坤,女子诗书好酒。
丁未,好酒之女,丁酉,孤女,丁巳,诗女,丁卯,玉女,如丁未,丁巳生人见全者,主女子好色酒,诗书,且貌美之女也。
60. 龙常未亥寅卯同,经商利赂绵绵。
辰为贵龙,酉为太常,辰酉相合,再加未亥或寅卯,主经商利蜴,绵绵不绝。
61. 甲乙壬癸全逢,主作烟花之女。
甲乙木也,壬癸水也,水木太和,则生色木也,如在生旺之地,主门户出花之人,及水旺则泛,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。
62. 艮金瘦小,离坎高雄。
艮者,丑寅,金者,申酉,丑寅申酉地支者,主人瘦小,乃木土金,其质不广,离者,午也,坎者,子也,子午也,若乘生旺之气,主人高雄壮,乃火炎高,水势涨也。
63. 三丁二丙到金,口舌生疮。
丙丁火人,到申酉之地,或壬癸水人,到寅卯,主口舌生疮,生是非。
64. 子午阴阳盛衰,两分卦兆。
子为水,午为火,不可盛,亦不可衰,盛则太过,衰则不及,火太过则炎盛,盛中有失,遇水则?光,水太过则太泛,泛中有流,遇土则有滞,大凡五行,只求平均,中庸,不过盛,亦不偏衰。
65. 南多北少,家则破人亡。
命有东南西北,及昼夜和阴阳之分,命局全者,主大富大贵,南多北少,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,而少见壬癸亥子,乃阳多阴少,有昼无夜,主凶。
66. 友此之方,男女消落。
易言之,南少北多,即有夜无昼,阴多阳少,亦主不吉。
67. 东方全见,妻儿则难保长春。
凡见甲乙,及寅卯辰三会木,为一气秀气,虽然富贵,未免克妻子之忧。
68. 西旺东衰,金盛则家不吉。
凡见庚金,及申酉戌三会金,主家私不吉。
69. 癸壬亥子,工巧之人。
凡见壬癸亥子水也,主智人?之多巧也。
70. 癸甲壬金,胡人狡佞。
壬癸,玄武也,甲主胡,壬金,太常也,命局癸甲壬,逢金,乃旺金生癸水,胡狡佞。
71 月胎岁合,祖立他们。
月胎,受胎之月,年为祖墓,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,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。
72. 岁日朝时,自身舍立。
年干与日或时干,有干合者,如庚年干,乙日或时干,或丙午干,辛日或时干,主自身舍离本家,或过继之人。
73. 合分内外,取於进退之方。
天干五合,分内合及外合,内合,以日干合他干者,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,主进,日干除外之干合者,如己时干合甲月干,谓外合则主退。
74. 略见其强,足见妻夫之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