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同辰与守恒

中华周易研究会[调理运程|改命调运] 中华周易研究会 改命调运 2007-6-1 21:22:02

所谓“天生有命”,按照守恒定律的理解,并不是说每件具体的事情都由生辰来决定,而是在一个总体的层次上,存在着一个总体的规定,人不能逾越。自然有很多守恒的现象,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,人为什幺不可以存在一个守恒问题呢?

守恒理论在命运的不确定的因素之间,寻找一种统筹的东西。在总量一定的前提下,强化某种命理要素,必然以弱化另一种要素为代价。我们常常感叹人生总是不能全美,道理恐怕就在于此。

理论上说,我们可以通过试探法则,来寻找一个人的命理结构,就象中医师对病人的望闻问切一样。关于抽象的“财”的概念,如果不是金钱,也不是父亲,又不是身体,那幺,还原到妻子的可能性就显得很大了。

古人说:“每有贫寒之命,生于富贵之家,锦襁绣褓,享用太过。其福不足以当之,则必夭”(转摘自《中国八字评注》,持明居士)。

这段话是说,一个禀赋了贫寒之命的孩子,如果生在富贵人的家庭,是没有享福的承受能力的,一定会夭折。据此推论,一个禀赋了相同造化的孩子,如果生在贫寒人的家庭,由于没有福禄的耗费,不一定会夭折。

“贫寒”一词有问题,应该是“量值低下”的意思。既然是贫寒之命,如何可以生在富贵人家呢?既然生在富贵人家,又如何称其为贫寒之命呢?这是传统命理的思维方式,认为禀赋与命运是惟一的对应关系。既然同一种禀赋,可以处于富贵与贫寒两种状态之下,那幺,禀赋与命运就不是惟一的对应关系。

由此看来,同样一种禀赋,具有某种同样,或者大致相当的福量。因为所处的家庭环境不同,对其福量的“消耗”也不同,从而命运的过程和状况也不同。这种理论应该可以推广到所有的命理分析中去。

命运可以在福量守恒的前提下,因环境不同而呈现出广泛的差异性。

下面的案例来自于纪晓岚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袁树珊在《中国古代命理探源》中也有摘录。

“按推算干支,或奇验,或全不验,或半验半不验;余尝以闻见最确者,反复深思,八字贵贱贫富,特大概如是,其间乘除盈缩,略有异同。无锡邹小山先生夫人,与安州陈密山先生夫人,八字干支并同。小山先生官礼部侍郎,密山先生官贵州布政使,均二品也。论爵,布政不及侍郎之尊;论禄,则侍郎不及布政之厚,互相补矣。二夫人并寿考,陈夫人早寡,然晚岁康强安乐;邹夫人白首齐眉,然晚岁丧明,家计亦薄,又相补矣。此或疑地有南北,时有初正也”。

“奇验”、“半验半不验”以及“全不验”,讲的是推命的准确性问题。同一种推理手段,为什幺会推出有三种不同的结果呢?这幺严重的理论漏洞,居然没有得到认真的对待,这真是不应该的事情。

显然,纪晓岚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:一是命理守衡概念(“贵贱贫富,特大概如是”);另一是差异补偿概念(“乘除盈缩,略有异同”),守衡是互补的前提。两位夫人具有完全相同的禀赋,所以她们具有相同的福量。由于后天的差异,二人在寿元、子嗣、钱财以及丈夫的爵禄方面,明显存在互补现象,说明一种恒定的因素,在起约束作用。

我们可以做一个理想实验:

两位夫人的时辰一样,理论上可以看成是一个人。因为命理是关于时辰分析的学说,既然是同一个时辰,那幺,理论上她们是一个人。

她们的命运,可以看成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下的不同过程。这表明人的命运在后天是可以有差异的,这种差异并非全部由先天来决定,而是后天的环境,或者是自己的选择来决定。例如,如果选择爵,则可能付出禄的代价;选择子,则可能付出寿的代价,等等。每一个人在后天都在一定程度上的选择权利,从而,理论上说,每一个人都可以缔造自己的命运,自然,人们的命运就可能偏离传统命理的逻辑过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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